若为自由故
《若为自由故》——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传记
这是一篇读书笔记。
前年在浙江大学听了理查德·斯托曼关于自由软件的讲座,回到酒店感慨万分,当即写了篇文章,叫《自由的代价》。当时会场之后还有签名售书环节,我也买了一本他本人签名的中文版传记:《若为自由故:自由软件之父理查德·斯托曼传》。买回后却一直搁置,直到这个月才耐心翻看完毕,对自由软件和斯托曼本人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理查德·马修·斯托曼(Richard Matthew Stallman, 网络上简称RMS)是自由软件之父,创立了GNU计划,发明了GPL许可证,并编写了Emacs、GCC等多款著名自由软件。可以说他一辈子都在为自由软件事业而奋斗,他用自己的行动捍卫着自由软件运动。在GNU的官网上,定义了软件用户的四项基本自由:
- 出于任何目的运行软件的自由,自由度0。
- 阅读、学习并且修改软件源代码的自由,自由度1。
- 将软件对外发布的自由,自由度2。
- 将修改后的软件对外发布的自由,自由度3。
从这种定义来看,我们大部分人所使用的软件其实都是不自由的。大部分商业软件都是闭源,我们没法去阅读学习源代码。尽管大部分不需要去阅读代码,但也没法自由的将软件共享给别人使用。(使用或共享盗版软件不是自由,而是违反法律的,虽然国内绝大部分使用或共享盗版软件的人都没有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我们在软件使用上停留在自由度0的阶段;而且有很多软件的还有更严格的License限制,甚至连这个自由度0都不能达到。比如有些软件规定只能在家庭或学校使用,如果在公司使用就违法;还有些公司采购的软件则只能在这家公司用,带到家里或换家公司都不能用;有些软件则规定不能用于商业用途等;有些则有时间期限,超过期限使用也是违法。这些都足以证明在软件的使用上我们是不自由的。
但斯托曼不认同这些专有软件的限制,他认为分享软件是一种美德。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计算机行业刚兴起的时候,那时候的软件都是自由分享的,没有人会将软件代码视为专利,直到微软等商业公司开始出售软件。斯托曼在他的多次演讲中都举这样的例子:我们小时候在幼儿园都会向其他小朋友们分享糖果,因为这是一种美德;而等我们长大了,却被微软等公司限制说,这些软件不能够分享给别人,因为它们是专有的。这是荒唐的,也是不道德的。
他将非自由软件、专有软件等以及背后的利益集团都视为邪恶,并作为一名战士与之搏斗。他发起自由软件运动、成立自由软件联盟宣传他的观点,唤醒更多的人们一起战斗。很多人为他的精神所感动,但是却很难追随他像清教徒一样牺牲自己,来寻求自由。
在一次演讲中,有听众问他:“如果完全避免使用专有软件,可能无法用到最新的技术,该怎么办?”斯托曼则很干脆的说:“我觉得自由本身比任何新技术都重要,如果面前有一个先进的专业软件和一个技术落后的自由软件,那么我宁愿选择后者。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出卖自由而换取新的技术,我的原则是,如果我不能和你分享这个软件,我就不会使用它。”
这就是自由的代价。本书的英文原名是《Free As In Freedom: Richard Stallman’s Crusade for Free Software》Crusade在英文中的意思是十字军东征、圣战。斯托曼正像是一个孤独的捍卫自由软件宗教信仰的十字军战士,挥舞着他的利剑同那些异端专用软件集团抗争。不仅如此,对于任何威胁自由软件领域的事物,他都要奋起抗争,哪怕是从自由软件运动演变而来的开源软件运动。
斯托曼在自由软件运动早期的合作伙伴埃里克·雷蒙德(Eric S. Raymond)曾抱怨说,“斯托曼对待朋友比对待敌人还残酷。”雷蒙德只说对了一半。斯托曼不是对待朋友残酷,而是没有把那些投靠开源摒弃自由软件运动的曾经的朋友再当作朋友。他认为,开源软件运动只关注了软件开发本身,忽略了软件用户的自由,这恰恰是更坏的。人们只在欢呼开源软件的兴起,却忽视了软件自由本身。因此他对开源软件的排斥甚至比专有软件更厉害。
最后来吐槽一下这本书的翻译。译者做了些自以为机巧我却认为是弄巧成拙的翻译,比如我看到一段:斯托曼…打趣道:“代表自由软件基金会领取林纳斯托瓦兹社区贡献奖,感觉就像唐僧代表师徒四人去领取悟空奖。”我看了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然后看到后面的注释才知道原文是:“Giving the Linus Torvalds Award to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s a bit like giving the Han Solo Award to the Rebel Alliance.”虽然我没有看过《星球大战》,但这个典故按照原文翻译并稍加注明都能理解,却用《西游记》来硬套,让唐僧悟空从斯托曼口中说出实在是别扭。
不过我认为本书的中文译名倒是不错。因为原英文名“Free As In Freedom”很难翻译。本身Free在英文里既有自由的意思,也有免费的意思;而这个书名正是有双关的含义。斯托曼在他的演讲中多次强调意义的区别,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的Free自由,是自由演讲的自由,而不是免费啤酒的免费。( “free” as in “free speech,” not as in “free beer”.)“若为自由故”出自于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斯托曼为了自由软件事业,抛弃了很多:他的工作,他的生活,甚至与他并肩作战多年的很多老朋友。